都說輿論難敵,因此東升國有一個東西是由始至終都沒有廢除的,或者說,由始至終都沒有立法保護的。那就是男人可以一夫多妻,東升國沒有重婚罪,一個女人或許隻有個結婚證,但一個男人往往不止一個結婚證。後來,女性的地位逐漸受到重視,東升國出現許多女富豪以後,再加上東升國曾經出現過一位十分彪悍又受寵的公主,所以東升國修改了法律,那就是女人也能夠一妻多夫,強勢的女人甚至可以給自己的孩子冠以自己的姓氏。
一夫多妻,那是十分考驗一個男人的經濟能力的,從來就隻有有錢人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哪有聽說過窮人敢這樣子的,先不談彆的,一夫多妻那也得瞧那個女孩願不願意跟你一夫多妻,極少有男人有那樣的人格魅力可以在沒有財富的情況下讓女孩心甘情願跟了他,所以雖然法律沒有規定,但這往往都是有錢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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