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總經理說的話一定有不實的地方,當初拋棄這個孩子,說明他是很清楚的,而且是同意的,當初為什麼沒有一點責任感,而現在反倒有了?這根本就是很矛盾的事情。我指出了他這個矛盾的地方,當初下著大雪的天將孩子拋棄,什麼證物也沒有留下,這根本就是不打算要了,現在又突然冒出來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世界上哪裡有這麼便宜的事,他想得也太美了,這個總經理給我的是自私自利的形象,我已經不想跟他談了,這種人讓他見鬼去吧,如果警察出麵我都不想攔著了,給他點教訓也好。
他知道他這麼說是惹怒我了,就不敢再說下去了,這個時候住持發話了“除非你給我個合理的理由,否則我們隻好法庭上見了。”住持說道,“雖然我們是和尚,但孩子已經燒了戒疤,並且早已皈依佛門了,已經是我們中的一員了,所以你偷偷從寺廟裡將他捋走算是犯罪了。”住持不客氣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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