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番外 鄭新被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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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章的兩個主角完全不是整篇文章裡重要的角色,但是由於他們之間的事,影響到了鄭偉和羅芷霞這兩個主角的命運,讓他們在感情的路上曆經艱辛,一波三折,最後他們的結果如何,咳,大家繼續看吧。

說到鄭新這個人,他是誰呢?如果再端木裡有人不知道鄭偉,那麼這並不是什麼天大是事情,但是你如果說你不知道鄭新這個人,那彆人就該用進動物園的眼神來看你了。可以毫不誇張的說,沒有鄭新,就沒有端木。想當年,鄭新和鄭偉的爸爸鄭植白手起家創立了端木集團,立頭功的便是鄭新。鄭新這個人,剛毅果斷,處事淩厲,但有時候有些不顧情麵,因此他得罪的人不在少數。到這裡有人會有疑問了,既然鄭新才是端木的靈魂,可是後來為什麼是鄭偉,而不是鄭新的兒子或者女兒繼承端木呢?問題就在這裡,鄭新雖然在外麵創立了豐功偉業,可是也忽視了家庭,人到知天命之年膝下仍無子嗣。因此他對自己的這唯一的侄子格外愛護有加,把他當做自己的親生兒子培養。前幾年還力排了鄭偉親生父母的意見送特地送鄭偉去美國留學,專門學習如何經營企業。可見,這鄭新對鄭偉的重視程度絕對不亞於他的親生父親鄭植。而對於鄭偉,對自己伯父的感情也是相當深厚的,可以說,鄭偉能有今天的成績,沒有鄭新是不可能的。所以,當得知自己的伯父被人殺害,鄭偉沒顧上正在召開的會議,淚灑當場。當他急急忙忙趕回家的時候,隻能來得及參加自己伯父的葬禮了。在葬禮上,鄭偉對著鄭新的遺像發了毒誓,一定要為他報仇,不會讓凶手好過。

而這起殺人案的凶手,羅誌高,姓羅,大家想必已經想到了什麼吧。沒錯,他跟我們女主角有著莫大的關係,他就是羅芷霞的哥哥,雖然這個哥哥並不是自己父母親生的。在羅芷霞七歲那年,羅芷霞一家三口在寒冷的春節回家探親歸來的路上碰到了這個衣不蔽體,麵黃肌瘦還凍得瑟瑟發抖的男孩子。善良的羅芷霞父母看他是個無家可歸的孤兒,便領養了他。可是他們並不知道,這個看似可憐的男孩子是為什麼落得這這步田地的。羅誌高,本命劉誌,是個七八歲就失去雙親的孩子,這點他確實很可憐。後來,由於不願意跟年邁的爺爺奶奶一起生活,便跟著年長一些的小混混打成了一片,偷雞摸狗無惡不作,派出所已經進去了不知道多少次,卻屢教不改。今年的劉誌16歲,剛從所裡被放出來,寒冬臘月,在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叛逆的他仍然不肯回家。於是,他便被羅家收養為義子,改名羅誌高。在羅家的日子裡,這個羅誌高看似收斂了許多,實則是撒謊技術更上一層樓。本該上學的年紀卻仍然混跡於大街小巷那些見不得人的角落,跟一幫狐朋狗友靠偷竊,勒索甚至搶劫混飯吃,經常很長時間不回家。羅家父母為這個養子沒少費心思仍然不起作用。

按理說,今年的羅誌高已經快三十歲該有老實的樣子了,可不知是本性難移還是什麼其他的原因,雖然收斂了一些,那雙賊眼仍然盯著周圍可以覬覦的一切不義之財準備下手。

而羅芷霞的男朋友鄭偉,便是他伸出魔抓的不二人選。

羅芷霞跟鄭偉正式交往以後,十月二號回家才把這事告訴爸媽,想讓二老放心,自己在外麵有人照顧。沒想到,剛好這位不成材的哥哥也在家,聽到羅芷霞的男朋友是打著燈籠也難找的有錢人,便起了不法之念。若是能從這個什麼端木撈的一筆,那自己就發財了,後半生就有指望了。

抱著這個邪念,羅誌高偷偷的跟隨自己的妹妹來到了這個端木所在的城市。經過多方打探和無數次的蹲點之後,這個不知天高地厚和廉恥心為何物的羅誌高終於打聽到了鄭偉所住的公寓地址以及一些他平常可能出現的場所。

不得不說,這個羅誌高還是有點腦子,他通過觀察得知,直接去找鄭偉要錢的話不太實際。一則,睿智如鄭偉不會相信這麼流裡流氣的人會是羅芷霞的哥哥;二則,如果拆穿了的話,雖然是自己的妹妹,定不會站在自己這邊維護自己,更不用說幫他要錢了。從進入羅家那天起,羅芷霞其實並不喜歡他這個義兄,羅誌高是這麼認為的。所以,萬一知道自己來騙吃騙喝騙錢,羅芷霞說不定會一個電話叫來警察把自己弄到公安局裡去。

正當羅誌高一臉抓耳撓腮不知如何下手的在端木辦公樓門前走來走去的時候,鄭新看到了這個可疑的人。以他的性子,絕對不容許有這麼不修邊幅的人來影響他們公司的形象,於是派人過去強行趕走了羅誌高。當時的羅誌高正為沒法敲到錢而煩惱,來人不由分說趕他離開更讓他火冒三丈,看著坐在轎車裡指揮手下的人,羅誌高恨得牙齒癢癢,心想彆落在他手裡,否則整不死他,便被保安拖走了。

誰也想不到,羅誌高當時並不當真的思想真的應驗了,更讓他不敢想的是,是他親手結束了那個坐在車裡趕他走的人的生命。

被趕走後的羅誌高最終決定叫上同夥綁架鄭偉來敲詐端木,可是他不知道當時鄭偉已經出發去了其他的城市,他隻認得鄭偉開得那輛車。那輛白色的跑車鄭偉並沒有帶走,而是交給了自己親愛的伯父,鄭新。走的時候還開玩笑的對伯父說“要好好替我照顧我的愛車”,他怎麼也想不到,正是這輛跑車,結束了他伯父的性命。

羅誌高帶著自己叫來的一個同夥熟練的打開了車門,偷偷鑽了進去,準備在車主開車的時候出現從而實施綁架。所以,有人上車的時候他並沒有認出來人不是鄭偉。

當車開到一處無人的地方的時候,羅誌高拿著刀架在了開著車的鄭新脖子上,他這才認出來這個人就是上次趕他走的那個。雖然不是鄭偉讓他稍微遺憾了那麼一瞬,但這個人,那天指揮保安的樣子應該是個在公司地位不低的人物,綁架他來賺錢應該也是可以的,羅誌高這樣想到。

冷靜的分析了自己的處境,鄭新的臉上並沒有出現什麼大的波動。他隻是按照歹徒所說的在路邊停了車,乖乖的下車。在被逼著說出可以要到錢的聯係方式後,羅誌高用刀子仍然抵著鄭新怕他跑掉,而他的同夥則是開始打電話。就在電話接通的一瞬間,鄭新反手撲倒了羅誌高,想從他手上搶過刀子。鄭新雖然已經五十多歲,但是一直強身健體,學過空手道,想對付兩個瘦削的歹毒應該不成問題,可是他不曾想,被逼急了的歹徒什麼都做得出來。那個原本打電話的看到形勢這樣馬上扔了電話過來幫忙,而羅誌高本來就是小混混,混了那麼多年,身上還是有幾下的,不由分說,幾下就把刀子牢牢握在了手裡並跟同夥一起把鄭新按到了地上。驚嚇過度的他看到眼前煮熟的鴨子想飛,不由得又想起那天被趕的屈辱,火冒三丈,一邊罵罵咧咧一邊開始拳頭腿腳一下下往鄭新身上落下,都沒顧的他打的都是要害部位。所以,等他們停下的時候,才發現,鄭新早就停止了掙紮,趴在地上一動不動了。

本以為這家夥不過是裝死,彎腰檢查的時候兩個人臉都白了,沒有氣息。隻有嘴裡鼻子裡流出的血是熱的。出人命了!嚇得差點尿褲子的兩人跌跌撞撞的逃跑了,根本沒想著如果送去醫院急救,鄭新也不會死,自己也不會犯下殺人罪。

就這樣,到後來,羅誌高還是被抓了,他們兩個一個死刑一個無期,都受到了法律的製裁。俗話說:殺人償命,羅誌高有這樣的下場也是他自找的。可是,俗話還說: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羅誌高惹出的這出禍,受到懲罰的人卻不止他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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