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沙漠風情(1 / 1)

超金剛 木金心 6208 字 10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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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風盤膝坐在車頂上,打開周身的毛孔,緩緩吸納著四周的太陽精氣。

沙漠裡頭的太陽精氣非常充沛,遠非其他地方可比。不過一刻鐘的時間,林風就已經把前天晚上消耗掉的元氣,迅速補充完畢。此時的他,經脈裡都充塞著元氣,他不知道,這樣的自己,距離離走火入魔,僅剩下一步之遙。

連續壓縮了數十次星雲氣旋徒勞無功後,林風終於放棄了嘗試,停止運轉太陽訣,仰頭看著漸漸發亮的天空,開始計劃起明天的行程來。

昨晚,在與林風談妥條件後,艾力沙馬上從戒指裡拿出另一套衣服換上,然後就在早上,跟著林風,坐上了悍馬H1,一同向哈薩大沙漠進發。

當時,林風見到艾力沙佩戴的那枚戒指竟然可以儲物時,不由得一呆。

林風第一次見艾力沙的時候,就察覺到這枚戒指的異常。不過他也想不到,這枚戒指上的紫色晶石,竟然也是一枚超金剛晶石。

跟世上大多數寶石一樣,超金剛晶石同樣也分三六九等。最高等的超金剛晶石,當然就是可以進化成超金剛的超金剛晶石,它的原始大小,最小也要有一個成年男子拳頭般的大小,而且純度要求極高。

而次一級的超金剛晶石,則是鋼鐵金剛的晶石,它的體積,也有雞蛋一般大小。

而再次一級的超金剛晶石,則被運用到製造各種武器當中,晶石的等級越低,製造的武器相對的也越落後。當然,這些用超金剛晶石製造的武器,都是被軍方壟斷的,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得到。

而最低級的超金剛晶石,則隻能製成各式各樣的飾物。比如戒指之類的,不過,即使是最低級的超金剛晶石,內裡依舊蘊藏了龐大的異空間。因此,這種用超金剛晶石製成的飾物,不僅有裝飾的用途,還可以儲存不少物品。既美觀,又實用,在各大拍賣行,珠寶店,這樣的超金剛晶石飾物,價格也是昂貴得驚人,往往是同等體積鑽石的好幾倍,而且往往還是有價無市。

還有,不同屬性的超金剛晶石飾物,對於相對應屬性的異能者來說,往往也有著有很好的增幅作用。

這個少女到底是什麼來頭?能拿超金剛晶石作飾物的人,非富則貴。而且,她還是天生異能者。

林風腦海裡閃過一絲疑惑,不過既然她不願意說,林風自然也沒有多問。本來,他自己身上的秘密跟煩惱都已經夠多了,他可不想再多惹什麼麻煩。反正,隻要送她橫過哈薩大沙漠,自己也就算完成任務,從此雙方再也沒有任何虧欠,各走各路。

“這是一個簡單任務。”林風最後如是總結道。

在沙漠上,林風終於見識到悍馬H1這一台越野之王的真正威力,無論是多陡峭高聳的沙丘,多不平的沙地,北鬥化身而成的悍馬,就仿如一匹真正的烈馬,總能輕而易舉地一舉翻越而過。一些低平的小沙丘,甚至被北鬥那四個猶如坦克履帶的巨大車輪,直接碾碎。

不過,北鬥的車輪,偶爾也會陷入到沙地當中,這時,林風就會跳下車,用準備好的鐵鍬,把沙石挖走。

基本上,在沙漠上行走,還是很輕鬆的。林風坐在車廂內,享受著車內清爽的空調,裝模作樣地拿著方向盤“駕駛”,北鬥以時速八十公裡以上的速度急速行駛了十五個小時,這才停下來休息一夜,儲存能量,為明天的行程而準備。

林風大略估算了一下,這一天他大概走了一千二百多公裡,已經接近行程的三分之二,隻要再走半天,就能到達此行的目的地——烈焰山。

有這輛能變形成悍馬H1的北鬥在,穿越“荒涼恐怖的死亡之地”,變得分外簡單。

“也許,這個北鬥,真的是我生命中為我指明方向的北鬥星呢?”林風默默心道。

計劃完一天的行程,林風從車頂上跳了下來,鑽進車廂,坐回到駕駛座上。

艾力沙坐在林風駕駛座的旁邊,裹著一件大毛衣,俏臉上泛起一層淡淡的紅霞,長長的眼睫毛微微顫動,正睡得十分香甜。

兩人由於經過一場曖昧的打鬥,彼此間既感尷尬,又對對方不服氣。林風固然是對自己被騙感到不爽,而艾力沙同樣因為自己的衣服被撕裂,露出春光而大為不悅,兩人雖然肩並肩坐在車上,卻一直默不作聲,兩人冰冷的關係,直到了晚上,才稍稍有了改觀。

沙漠裡早晚的溫差極大,白天一般有四五十度,到了晚上卻可能降到幾度,,艾力沙準備不足,沒有帶什麼禦寒的衣物,到了寒夜來臨,忍不住縮在座位上,雙手抱胸,格格格地打起冷戰來。

林風見她冷得厲害,又是女孩子,就把自己一早準備好的大毛衣給了她,反正他修煉的是太陽訣,體內太陽能量極為充沛,隻要運轉星雲玄力,就能不畏寒冷,故此並不害怕寒夜。

看到艾力沙睡得真是香甜,林風忍不住在一旁細細端詳著她那巧俏挺拔的小鼻子,淡紅色的姣好朱唇,白瓷般的瓜子臉龐,心中不由道:“我真笨,怎麼到了撕破她的衣服才發現她是女人,像這麼精致完美的五官,這麼細滑雪白的肌膚,這麼嬌媚動聽的聲音,怎麼可能會一同出現在一個男人身上?如果她願意把頭發留長,再穿上一套好看的裙子,隻怕連秦淮河的花魁,也要被她比下去。

林風在西來吐魯城的時候,曾經遊覽過秦淮河,在遠方看過秦淮河上最有名的花魁一麵。當時他還驚為天人,以為她就是世界上最美麗的女人。誰知道,現在跟麵前這個小女孩一比,那個昔日不時在他夢裡出現的女人,霎時間成為了庸脂俗粉。

“唉,她才不過十四五歲吧?就出落得這麼動人,如果再大一兩年,恐怕就會有無數的男人,為她瘋狂。”林風心道。

這時,艾力沙突然微微張開她那淡紅色的櫻唇,夢囈般地吐出了一連串古怪的音節,林風側耳細聽,這些音節完全都是一個調子,沒有什麼平上去入的四聲之分,與騰龍帝國大陸各地的方言都全然不同,林風推斷,這應該是外國的語言。

雖然完全聽不懂艾力沙的夢話在說什麼,但她那柔媚好聽的聲音,再配上她那天使般精致完美的臉孔,一旁的林風也不由得癡了。

猛然間,林風回過神來,心道:“我這是怎麼了?怎麼會被一個還沒有發育的小女孩給迷住了?杜瘋子經常說,酒色財氣,都是修士的大忌,沉迷於這四種玩意的術士,都不可能有大成就。”

想到這,林風連忙咬了咬自己的舌頭,讓自己從艾力沙那天籟般的聲音與小巧精致的臉容中清醒過來,他側過頭,把視線從艾力沙身上移開,把注意力都集中到了窗外的大沙漠上。

此時正值清晨,旭日緩緩升起,把天空染成了一片金黃色,金黃色的天空與金黃色的沙漠完全混為一體,讓人完全分不清哪一片是沙漠,哪一片是天空。林風被這一副奇景所震懾,精神一下子進入到一種玄之又玄的境界當中,完全不知時間飛逝。

“太陽出來了?”林風身旁的艾力沙慵懶地舒張了一下嬌軀,從座位上坐了起來。

林風回過神來,隻覺全身玄力流轉不斷,似乎在刹那間,自己的修為又有了一點進境,甚至隱隱有即將突破太陽訣第一層,邁入第二層的兆頭,不由得大喜,心道:“怪不得杜瘋子常說,玄術是自然之術,要我多體悟自然,今日一試,果然如此。我不過是稍稍入神地看了風景一下,玄力就有了一點進步。”

他身旁的艾力沙卻不知道此刻林風正想著修煉的事情,隻是想到自己居然跟這個陌生男子居然在車廂內共度了一夜,不由得俏臉一紅,低頭看了看披在身上的毛衣一眼,用細若蚊呐的聲音道:“昨晚,謝謝你的毛衣。”

“不用謝。”林風此時正在考慮修煉的問題,一時也沒有注意到艾力沙臉上的神色變化。

艾力沙低下螓首,一對雪白的小手輕輕地玩弄著衣角,似乎在考慮什麼重要的事情,過了半晌,她才抬起頭道:“這位……先生,我想問一下,你能不能借點水給我梳洗?我走得太匆忙,一時忘了帶水。”

“拿水來梳洗?”林風啞然失笑,“小姐,這裡是沙漠,每一滴水都是很珍貴的,絕對不能浪費在這種無聊的地方。”

“那我該怎麼辦?”艾力沙抬起頭瞪了林風一眼,“早上如果不刷牙,不洗臉,我一天都過得不舒服的。”

“吃個蜜瓜吧。”林風從車廂後座拿了一個蜜瓜,切了一小片,遞給她,“蜜瓜既可以解渴解饑,又能香口,是不錯的替代品。”

艾力沙張開櫻桃小口,露出雪白整齊的牙齒,小小地咬了一口,合上嘴,慢慢地咀嚼了幾下,忍不住讚道:“好香甜的蜜瓜啊!我以前也吃過不少蜜瓜,卻沒有一個能比得上這一個。”

“這裡是沙漠,溫差極大,十分有利於植物儲存糖分。”林風笑著答道,“因此,這一帶的蜜瓜都十分香甜可口,絕不是那些在溫暖多雨的平原種植的蜜瓜可以相比的。”

“對了,這位先生。”艾力沙把蜜瓜吃完,問林風道,“我們也認識了兩天了,我還沒有知道你的名字,你能告訴我你的名字嗎?”

“我叫林風,木秀於林的林,風必摧之的風。”林風自我介紹道,“你呢?艾力沙應該不是你的真名吧?”

艾力沙低聲把林風的名字念了好幾遍,這才回答道:“我叫艾麗莎,美麗的麗,莎草的莎。”

林風點點頭:“這個名字,比你裝男人時用的那個,好聽多了。”

“林風,能量儲存夠了,可以出發了。”北鬥的話,突然在林風心底響起。

“嗯,時候不早了,我們該出發了。”林風像模像樣地啟動了引擎,駕駛著北鬥向前奔去。

“林風先生,其實,從昨天開始,我就一直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你。”一旁的艾麗莎,仔細觀察了林風專心“開車”的動作一陣子,忍不住出言問道。

“什麼問題?不用叫先生這麼見外,我沒有那麼老,叫我林風就可以了。”林風側頭瞥了艾麗莎一眼,答道。

“好,林風……我想問,為什麼你那方向盤轉動的方向,很多時候都是與汽車的行進方向相反的呢?”艾麗莎眨了眨那對茶褐色的眸子,精致的臉上滿是不解,“很多次,我明明看到你把方向盤扭向左邊,但你的車子卻偏偏向右前進;有時候,你把方向盤扭到了右邊,你的汽車,卻又向左拐彎,這是怎麼一回事呢?難道這台汽車的方向盤是左右調轉的嗎?可是,我又看到,你轉動方向盤的方向,也經常與汽車的前進方向吻合。這到底是什麼緣故呢?”

林風擦了擦額頭的汗水,心道:“靠,這小妮子觀察得真仔細,居然看出了我是在演戲,不是真的在開車。不過她做夢也想不到,現在她坐著的,是這個世界上為數極少的超金剛吧……嗯,我要儘快想一個借口掩飾過去,這個小妮子年紀不大,應該不難騙。”

“關於這個問題啊……”林風收回一隻手,裝模作樣地揉了揉自己的鼻子,同時趁機腦袋急轉,想到了一個借口後,這才把手放回到方向盤,振振有詞地回答道,“艾麗莎,其實你有所不知,我這台悍馬H1,裝有軍方最先進的自動定位啟航係統,可以自動掃描前方的地理環境,再通過電腦分析,從而作出最合適的行駛路線。因此,你這才會看到我的駕駛動作,與汽車的前進路線不同。因為它會不斷修正跟優化我的行駛路線,使汽車能以最合適、最節能、最迅速的路線前進。”

“原來如此。”艾麗莎俏臉上露出了恍然之色,“怪不得你不肯拿你的汽車交換我的貓眼石,就憑這個世界最先進的自動定位啟航係統,就不是一顆貓眼石可以相比的了。”

林風心中卻是惴惴:“這個艾麗莎,心細,觀察力強,周圍都是沙,除了看我開車以外,她又沒有什麼好看,被她這樣整天死死盯著,我的秘密,恐怕早晚被都她挖掘出來,不行,我必須乾點什麼事情,分散她的注意力。”

林風看了看方向盤下的錄音機,心中一動,對艾麗莎道:“整天坐著未免太無聊,我們聽點音樂好不好?”

見艾麗莎微微頷首,林風把手伸到收音機的開關,心道:“北鬥,你聽到嗎?快,開收音機,播點音樂來讓大家鬆弛一下。”

“噢……哎……我愛你在心口難開,我不知應該說些什麼,噢……愛你在心口難開……”北鬥似乎聽到了林風的呼喚,收音機驀然間大聲地響了起來。

聽到這樣的歌詞,艾麗莎的小臉不禁一紅,林風也是大感尷尬,馬上手忙腳亂地去調換收音機的頻率,口中急急忙忙地解釋道:“這個台不好,我們換一個。”

剛調好一個台,一首更耳熟能詳的情歌,又跳了出來:“我愛你,愛著你,就像老鼠愛大米……”

林風更是尷尬,斜眼瞥了艾麗莎一眼,見她的俏臉早已漲得通紅,連忙辯解道:“今天的收音機有點怪怪的,我們再換一個……”

知道這是北鬥在搗鬼,林風不由得在心中惡狠狠地道:“北鬥,你再敢亂搗亂,我以後都不帶你去大城市玩,讓你天天窩在暗無天日的停車場裡麵,與那些你口中的破銅爛鐵為伍。”

北鬥似乎終於屈服在林風的淫威之下,一把男聲在音箱裡頭響起:“我的熱情,好像一把火,燃燒了整個沙漠……”

林風見歌詞裡麵終於沒有情情愛愛的東西,而且頗為應景,心中稍定,誰知道,後麵的歌詞……

“太陽見了我,也會躲著我,它也會怕我這把愛情的火……沙漠有了我,也會躲著我,開滿了青春的花朵。我在高聲唱,你在輕聲和,陶醉在沙漠裡的小愛河……”

“哢嚓!”林風再也忍受不住北鬥的惡作劇,連忙伸手把錄音機關掉,撓撓後腦勺,不知所措地對滿臉通紅的艾麗莎道:“今天的收音機有點怪怪的,我們還是不要聽了。”

“林風……”艾麗莎漲紅了臉,頭快要低到了胸前,“你是不是喜歡我?喜歡我的話,可以照直說,不用這麼拐彎抹角嘛……你們騰龍帝國裡麵不是有一句古話叫……叫什麼來著?……對,叫‘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想追求我,也是很平常的事情……我喜歡的是,是那種能淩駕於一切之上的強者……你能在一招之內就把我製伏,也算是強者的行列吧……我可以考慮一下的。”

“你誤會了……我真的不是那個意思。”林風感到百口莫辯,心裡暗暗咒罵了北鬥一百遍,轉念想到與她在酒館初次見麵的時候,林風有點哭笑不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也算是淑女?”

“我平時雖然有點凶,但碰上喜歡我的人,我也是很溫柔的。”艾麗莎吞吞吐吐道,“總之,彆人對我好,我就加倍地對彆人好,彆人對我不好,我就加倍地對彆人不好。你第一次見麵時,對人家這麼凶巴巴,這麼冷冰冰地拒絕人家的交換條件,人家當然對你不好……”

林風聽著她用柔媚甜美的聲音,說著“彆人對我好,我就加倍地對彆人好”,心中不由一動,正在此時,汽車突然劇烈晃動,林風一怔,往車窗外望去,臉色隨即大變:“不好,是沙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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