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霄這話在旁人聽來簡直虛偽到近乎反諷,於是這時就不得不感謝他的那張好臉了,不管男人女人對於好看的人總會下意識寬容一些,包括蕭繹。
淩霄的長相精致討喜,有種乾淨的帥氣,再加上過好的皮膚和少年的打扮,總讓蕭繹不由自主地把他和蕭沐寧擺在一條線上,故而他隻覺得自己不能欺負“小朋友”。
沒必要真計較這種口頭上的東西。
這邊蕭繹正努力把“反話”正過來聽,扭頭便碰見小朋友剛好轉過頭來衝自己唇紅齒白地那麼粲然一笑。
於是那一瞬間,蕭繹忽然覺得自己的心跳一頓,腦子就跟著空白,他沒想好自己該說什麼,隻是等再回過神來,便發現小朋友已經下了車,剛好站在車窗前說完再見。
淩霄頗正式地搖完手,轉頭就往地鐵站裡走了。
蕭繹這才想起來,小朋友說到地鐵站的路程不過一千多米,開車就是遇上紅綠燈也用不了五分鐘。
最後,不知為何躺槍了的周特助感受著頂頭boss的低氣壓訓練有素地開著車,且出著冷汗也始終沒敢把車裡的空調溫度調高一點。
……
回家,開門,喊包子,然後被包子撲上來舔一臉口水,最後用皇家狗糧換出自己,把包子扒拉下來。
淩霄熟門熟路地做完這些就進了房間。他盤著腿就坐在地墊上把手裡頭剛打印出來的劇本大概過了一遍就放下了。
這劇本是很典型的商業狗血劇,不管再怎麼說大製作,大導演,都改不了其本質,於是它的拍攝難度對淩霄而言難度也就不是太大。
所以淩霄打開衣櫃決定喬裝打扮出門去。
一部劇從選角到拍攝到殺青上映,少說也要一個一年半載的,而如果腦袋裡那位沒有騙他的話,若是隻老老實實拍攝,等上這一年半載的,估計淩霄是涼也涼了,屍體也該爛了。
《離歌》預計的開拍時間約是在半個月後,所以這半個月期間淩霄決定重操舊業。
除了研讀劇本之外,還要不時地去酒吧什麼的地刷個臉,畢竟多一個粉絲就是多一分活的希望不是。
淩霄選的離他住的地方比較遠,淩霄之前也沒去過,這樣也更容易造成一鳴驚人的效果。
酒吧名字叫“鎏金”,說是老板是個懷舊派,故把酒吧取名自鎏金年代,但很多第一次到的人,往往都以為名是暗指其中的奢華和其高昂的消費水準。
當然,鎏金貴自然有它貴的道理,比如它的酒,它的私密性,它的氛圍,它的舞池燈光等各種設施,總體來說,貴的叫大家心甘情願。
不過無論如何,酒吧總歸是酒吧。
淩霄推門進去,看到的總是黑暗中迷離的鐳射燈,舞池裡扭動的人群,勁爆的音樂和偶爾響起來的口哨聲,音樂和酒氣混在一處,年輕人過盛的荷爾蒙熱氣般蒸騰而起。
淩霄拉起能遮住半張臉的兜帽遊魚般融進其中,一路躥到了後台。
靠著臉,他的人緣不錯,業務水平也好,代班還不要工錢,於是就算淩霄的請求很臨時,也很容易的實現了。
他拿了把貝斯上台的時候沒有任何人注意到他,直到他拜托DJ師把音樂停掉了半分鐘——
在所有人都疑心是否是出了什麼問題的時候,淩霄抬手炫技般奏出了最強音,不明所以的所有人,耳朵都被炸了一下,然後跟著歡呼起來,重新開始舞動。氣氛是可以相互感染的,於是淩霄還沒有開口,就已經點燃了全場。
電音混著淩霄雌雄莫辨的聲音炸裂響起,有人開始衝台上歡呼尖叫,禮炮一樣地開香檳。
迷幻的燈光下,金黃色的液體倒進一隻隻杯中,各色的酒液都開始流淌。
有人的酒點多了,喝不下了,就成瓶成瓶地傾倒在一旁的“酒池”裡,任人取用,美好奢靡的簡直像一場混亂的美夢。
……
鎏金第二層,東側
如果說一樓是狂歡者的地盤,那麼隔音極好的二樓就是鬨中取靜,獨處者的空間。
二樓總共十一個包間,但對外一直宣稱十個,而如今那第十一個包間,也就是整個房間視角最棒的包間裡一個男人正坐在裡麵。
包間裡很暗,隻零星開了幾盞暖黃色的小燈,男人的麵容隱在黑暗裡,握著酒杯的手指蒼白勁瘦。
他在喝一杯加了冰球的ABSOLUT伏特加,而淩霄的歌聲則經過過濾,飄蕩在包間裡,男人在黑暗裡勾著唇,另一隻手指在腿上跟著敲著某個節奏。
“有意思。”那男人微笑著說:
“一會結束了,去問問那是誰。簽到公司裡來。”
“是。”
……
淩霄對現場的把控遊刃有餘。
他不是第一次在酒吧唱歌,隻不過之前是一半出於為了工作環境,一半出於興趣,去的基本還是清吧,大多音樂舒緩。
而現在則不同,現在他是為了快速撈一筆人氣,這需要一下子把感覺砸進人們的腦袋裡,需要氣氛炸裂 。
當然,他做到了。
一曲結束後現場已經沸騰了,那感覺不像是酒吧裡演奏跳舞,而是狂熱的偶像演唱會現場,看淩霄似乎要退場,“再來一個”的聲音不絕於耳。
酒吧的經理人在台下瘋狂地給淩霄打著“繼續”的手勢,要他不要停,並用口型告訴他可以加錢。
按說這樣的狀況,不管是為錢為名或者是真正喜歡都百分百會繼續下去了,但他們遇到的是淩霄啊——是不差錢,心血來潮,會突然惡趣味發作的淩霄啊!
“想要我繼續?”
在熱鬨酒吧裡的淩霄很不一樣,說的話幾乎欠打,但他的聲音笑著,語尾微微上挑,華麗如詠歎調,帶著一點矜貴的勾人,他說:
“那你們來求我啊~”
場上一下子就全瘋了,真的配合大喊“求你了!”的聲音居然也不在少數。
淩霄笑了,靠近台邊,豎起修長的手指輕搖,而後以指封唇,淩霄還沒有摘下他的兜帽。
但靠的近的人可以看到他挑起的嘴角的弧度:惡劣,性感,讓人想要尖叫,明明隻露出那麼一點,可在瑰麗的鐳射燈下,一時便如惑世的妖孽。
“噓~”
這個輕聲的氣音從話筒裡通過電子流傳到鎏金的每個角落,把所有人都尖叫都壓在了喉嚨底。
貝斯換了吉他,淩霄再開口居然是首溫柔繾綣的老歌。激烈之後的低吟淺唱慢搖意外的讓人覺得毫不違和。
在昏暗的燈光中,他的歌聲太像海妖了,低柔微啞,會叫人不自覺的沉浸其中。
他握著話筒靠近舞台邊緣,離得近,又沒有跳舞的女孩有幸看到他兜帽下露出的眼睛,很亮,正微微地彎起,漂亮又有些勾人的惡趣味。
歌聲漸低,伴奏還沒有消失,淩霄扶住話筒聲音低啞,他輕笑道:“beybey,my love~”
所有人都沒有反應過來,仿佛隻是一錯眼,淩霄跳下舞台便如一場夢境般消失了。
而在他們所有人都看不到的那第十一個包間——那個男人一口喝完了杯中殘酒,敲擊的手指一頓,忽然勾唇笑道:“有趣。”
……
“……江爺,沒找到人。”
雖然是麵對著比自己還小一點的年輕人,雖然對方的甚至還帶著一點溫溫柔柔的笑,但說話的男人還是有點開始冒冷汗了。
一句話含著,總有些難以啟齒的意思。
“他不是我們酒吧的人,之前也是來玩玩的,沒怎麼上過台,人氣也很一般,也沒人注意他,加之……他今天實在是又快又突然,所以……”
江爺的聲音很溫和,他偏頭問:“所以呢?”
“我馬上幫您把他查出來!”男人肅然。
“哼~”
男人聽見江爺很輕地從鼻腔裡發出一聲輕笑,然後不緊不慢地走到包廂的圍欄邊,把隻剩了冰球的酒杯放在欄杆上,居高臨下地俯視整個舞台。
他習慣性的笑著,忽然說:
“這就算了。隨緣吧。”
“是。”
於這事便算是算了。
……
“啊!這是要健身了啊!”
作為一個死宅,體力運動是永恒的難題。唱唱跳跳兩首歌加上幾個百米衝刺,淩霄幾乎已經要累成狗了,但看在“刷刷”直漲的“二等公民” ,自己續命有望的份上,淩霄總算是穩住了心態,勉強保證了自己風度翩翩的樣子。
“淩霄!你這是在乾什麼?!這種時候了!啊!你關機?!你居然關機!!!”
當淩霄將手機開機的那一瞬間他的手機就尖叫起來,先是十來個“叮咚”作響的未接來電提示,接著是激烈的鈴聲,接聽之後則是蘇拓暴躁的咆哮。
淩霄淡定而熟練地用一隻手把手機往旁邊伸了伸,另一隻手去掏褲兜裡的鑰匙開門。聲音平靜地扯謊:
“剛剛手機沒電關機了。”
蘇拓的聲音突破空間的界限,極度憤憤然:“……我信你了個鬼啊!!!”近乎咆哮。
不過淩霄很淡定,大有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的姿態,他問:“嗯,所以發生什麼事了?”
蘇拓默了0.1秒最後說:“你現在馬上上網查查一個叫柳君的四五線小演員,或者隨便刷一下娛樂新聞,快點!”
“哦。”
對比於蘇拓急得跳腳的激動,淩霄的反應堪稱冷淡,他用腳勾了旁邊的狗糧袋,蹲身安慰性地去給包子發放了十來顆狗糧當夜宵,嘴裡應著聲,手上卻仍擼著包子的毛。
“快彆“哦”了吧,陛下!我叫你陛下行了嗎?!你自己的事,你自己可上點心吧!網上都要炸了!”
淩霄再次:“哦。”
淩霄於是不緊不慢地掛了電話,半摟著包子開始刷娛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