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是個棄女。
爸媽想要男孩,傳宗接代,可生出來的總是女孩。
我是最後一個。
爸媽養不起,又怕攤上超生被罰款,於是就托小姨將我送給彆人。
彆人家也不要,又給送了回來。
為了不交錢,他們一狠心,將我丟在後院的水塘裡,想將我淹死。
最後,是年邁的奶奶不忍心,偷偷的將我撈了上來,這才救了我一命。
可我過的並不好。
家裡沒法呆,就寄養在外婆家,一直到九歲才上的戶口。
我也是那是才上的學。
沒有讀幼兒園,直接讀的一年級。
因為公立學校是九年義務教育,所以沒要學費。
不然,我可能也沒機會讀書。
那時候,我穿的又破又爛,總是被同學嘲笑。
中午的時候,彆人去食堂買飯,我隻能在教室後排啃著發硬的饅頭。
有時不注意,饅頭屑散在同桌的位子上,就會惹來一陣嫌棄。
我基礎差,成績不好,長的也不好看,誰都能來踩一腳。
被欺負了,我也不敢說。
說了也沒用,父母不管,反而會覺得我在學校不老實,不專心學習。
甚至還會引來無端的打罵。
我爸,經常打我媽。
說她生不出男孩,生的幾個女兒也是又笨又醜,儘給他丟臉。
我媽氣不過,轉過頭就找我撒氣。
最狠的一次,是她直接把滾燙的開水潑到我的脖子上。
我疼的滿地打滾,可怎麼都哭不出來。
幾乎死掉。
身上起了一大片水泡,沾在內衣上。
晚上睡覺脫衣服,像撕掉一層皮一樣的痛。
可我不敢大喊大叫,怕吵到爸媽,又要挨打,就抱著奶奶哭了一夜。
四年級時,我的成績有了提高。
得到了老師的表揚,卻惹了眾怒。
不喜歡我的更加不喜歡,原本保持中立或者見我可憐稍稍偏向我的,因為成績被我超越,長得似乎也比他們好看了,也一並加入到討厭我的陣營。
我被孤立的更加厲害。
某天中午,班主任領著漂亮的班長到了班裡,說她新買的MP4丟了,懷疑是班裡的同學偷的,因此希望我們配合一下,把書包拿出來檢查。
最後,從我的書包裡搜了出來。
我百口莫辯。
我其實,連MP4是什麼都不知道......
我被打上了小偷的標簽,父母被請到了辦公室。
我爸當著所有學校老師的麵將我打的吐血。
是真的吐血,所有人都被嚇到了。
送到醫院時,醫生也嚇的不輕,說再送晚五分鐘,孩子治好了也得傻。
我奶奶當時82歲,她是85歲那年走的。
那幾年我一直覺得,自己活不過她。
我讀七年級時,奶奶走了。
我沒有哭。
我緊緊抱著奶奶生前養的那隻土狗,像抱著自己的生命。
冬天時,土狗被偷了。
我坐在雪地裡,哭了好久好久.....
第二天,發了高燒。
我躺在床上,用棉被焐了一身的汗,好了之後,就再沒生過病。
初二那年,王子初跟我同桌。
他是第一個跟我溫柔說話的人。
會每天刻意的揣一把大白兔奶糖,自己隻吃一個,然後撒謊說自己牙疼,把剩下的都給我。
我吃的又白又漂亮。
其實,初中時我成績很好的。
老師說,我考個重點高中完全沒問題。
都怪他給的糖太甜了......
那時候,我並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是要怎樣。
牽手、擁抱或者親吻什麼的也沒有形成實際的概念。
總之就想他在我身邊,想挨著他很近。
心裡怪怪的,像生病一樣。
他是我不幸的回憶裡,除奶奶、土狗阿黃之外僅剩的光。
後來....
我初三輟學,去深圳打工,就再沒見過他。
那束光滅了,我就想找其他的光代替。
在彆人眼裡,我雖然是個壞女孩,甚至是一種隨便的女孩。
站在街上不動,就會有人過來問價的那種。
但我覺得自己是個好女孩。
談了戀愛就認真。
上床歸上床,結婚歸結婚。
懷了孕,就想把孩子生下來。
男孩也好,女孩也好,隻希望他有個不拋棄不放棄他的爸爸媽媽。
愛他、護她。
教他(她)怎麼愛人,教他(她)要防備壞人。
如果父親是王子初的話,我想成為那樣的一個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