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混混(1 / 1)

想念言不由衷 煙火之上 2331 字 10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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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律師的她,從包裡拿出紙筆,低著頭現場寫起了合同,譚韻看她這麼猴急,心裡也是一陣兒的高興。

等回家報告給爸媽,指不定多高興呢!

林姿覺著手寫太慢,借用了一下譚韻的手機:“手機讓我用用,一會兒咱出去直接打印出來。”

譚韻把手機遞給她,林姿很快就你定好了一份合同,讓譚明看一眼:“你看看如果有什麼不妥,你在改改。”

合同條例寫得特彆清晰,沒有什麼地方不妥,但譚明就是想找點事……

隨便找了個地方指了指:“把這改改。”

林姿看了又看,覺得沒什麼不對:“我覺得還好啊,你想改成什麼樣子?你跟我說一下。”

譚明沉默了一會兒,把手機遞到譚韻手裡:“把你手機拿好。”

林姿聳了聳肩,看來是決定好了,解決了住房一個大事後,心情輕鬆很多。正想回家收拾東西的時候,被譚韻提議:“咱們去慶祝一下吧!”

她愣了愣,想拒絕。

就被譚明拉著胳膊,像拎小雞一樣,拽著往前走:“好啊。”

譚韻去了附近一個KTV包房,一個密閉的空間,譚韻開了一個燈閃耀起來,活躍了一下氣氛。坐在沙發上,興起還叫了一件兒酒。

譚韻大大咧咧的打開,給他們倒上:“你們兩個怎麼這麼冷淡,能不能活躍點兒啊?讓我一個人跟他們搞氣氛,太累了!”

拿著話筒,聲音在耳邊格外的響亮。

林姿拿了一個話筒,準備表演一個才藝:“我給你們唱一下俄國的歌!”

歌單剛好可以搜到,她擺起了姿勢,長發略過臉龐,譚明感覺像是掃到了心尖上。

靈氣充盈在她的眼睛裡,那目光時而專注,時而跑神,美目流轉,波光粼粼的隻想要一個人霸道的占有。

譚明感覺自己的心跳充斥在胸口,第一次有這種感覺……他把手放在桌麵上,開了一瓶啤酒,仰頭喝了起來。

譚韻正隨著林姿的歌聲,身體靈動的轉圈,追隨著節奏,不斷地動擺。

林姿唱的俄國歌謠,帶有獨特的韻味,常是低音轉動,彈舌非常靈活,聽起來極其動聽。她沉浸在歌聲裡,沒有注意到譚明赤裸裸的目光在她身上流轉。

唱罷一曲,把話筒放下,常常舒了一口氣,心酸勁兒隨著氣息從她的心口中,吐了出去。

這首歌要是她媽媽教唱這首歌的,唱歌時想起了自己的媽媽。即便昨晚已經打了視頻電話,但思鄉之情不減,反而愈發濃重。

譚韻順勢拿個話筒,放在自己的嘴邊,放了一首土嗨的歌曲,他們隨著節奏而搖擺著身體:“動起來!”

譚明看林姿情緒好像不大對勁,挪了挪自己的位置,坐到了她的旁邊:“你怎麼了?”

話裡的情緒關懷之至,像是朋友的問候。林姿褪去一身的情緒,看向他:“你還會關心人?”

一句話,把他惹毛了。這話說的好像他多不是人似的,這麼低價租給她房子,竟然還這麼講話?

“不知好人心!”譚明冷冷哼了一聲,把頭轉到了另一旁,像是年紀小的小男孩在發脾氣一樣,傲嬌得很!

林姿噗嗤笑了出來,突然感覺他怎麼那麼可愛,不像之前那樣高高在上的樣子,反而有點耍小性子一樣。

譚韻唱完,拉著譚明想讓他唱一首,譚明擺了下手,拒絕了。

在這兒吃吃喝喝,偶爾唱首歌還能助助興,總共花了三個小時。林姿喝的有點微醺,臉上有了酒氣熏紅的紅暈。

眼神清明才讓人覺得她還沒喝醉。

譚明眼神上蒙上了一層迷霧,喉結滾動,荷爾蒙上身,異常的男人韻味,在林姿的鼻尖縈繞。

她向旁邊讓了讓,不想靠那麼近,喝了酒,又滿是身旁男人的氣息,讓她的心底深處有種不知道怎麼描述的感覺,從尾椎骨爬滿全背,螞蟻走在背脊上,酥酥麻麻。

譚韻倒在譚明的身上,醉醺醺的,嘴裡還咕噥:“再來!再來!”

不能喝酒,還偏偏喜歡整個酒場,讓人陪著。譚明感到無奈,歎了歎氣。把她抱在懷裡,對林姿說道:“韻韻喝醉了,我先帶她回家。等你收拾好行李,隨時入住。”

走到門口,突然轉身。

“我還沒有你的聯係方式,總不能一直讓韻韻當傳話筒吧?”譚明的語氣溫柔了很多,整個人的氣質被酒灌得柔和了下來,沒有了冷漠傲嬌,反而是溫潤君子的模樣。

林姿感覺到了自己的心動,點了點頭:“我加你。”

譚明說出微信號,對她說:“路上小心。”

現在的時間才剛剛十點多一點,譚明沒有提出送她,畢竟懷裡還有一個醺醺醉鬼。

林姿等他們離開後,收拾了東西,也走了。眼神清亮,臉上紅彤彤的反倒是給清冷的臉上增添了幾分可愛。

走在回家的路上,又經過那個巷子。她想起了昨晚發生的事情,渾身警惕了一些。

“喲,小妞兒長得不賴啊?”浪裡浪氣的聲音,扭頭一看是個年紀不大的混不吝,染著枯黃的頭發,靠在牆邊。

瘦弱的身子骨,穿著一個花襯衫,嘴上叼著一根煙,看起來年紀不大,怎麼流裡流氣的。

林姿皺著眉頭,想趕緊離開。

那人叼著煙頭,晃蕩著肩膀,朝她走了過來。

“不理我?”他的眼睛很小,皮膚也黑,看起來真的無法讓人心生任何好感。

林姿抬起頭,整張臉露在混混眼前,他睜大了眼睛,咽了咽口水:“背影是美女,正臉也這麼好看!”

林姿嗤笑一下,把肩膀上的包一摘,放到牆角:“我這麼好看,你配不上。”

聲音在昏暗的街道裡,顯得如此的清亮,像是劃破了這一層霧蒙蒙的路上的燈光,從霧氣裡透進耳朵裡。

混混一聽,臉色十分難看,身上帶著煙臭氣:“臭婊子彆給臉不要臉!”

“還挺會罵人。”說罷,腿高高抬起砸落在混混的臉上,用了一點巧勁兒,讓混混感覺生疼,慘叫了一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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