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痕失戀後,整個人陷入頹廢狀態。
抽煙、喝酒、打架,自暴自棄了很長一段時間。那段日子裡,林夢宸走進了他的生活。陪他抽煙,陪他喝醉,甚至跟他一起乾翻了一幫尋釁的流氓。
關係,就在那段不清不楚的時間裡,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然而男人總有夢想,事業或者愛情。
我明豔動人,是學校公認的校花,哪個男人不愛?
當時的洛痕,一方麵想著我還會回去,跟他重新開始。另一方麵,又不敢獨自麵對的寂寞因此便與林夢宸保持這不清不楚的關係,享受著她的溫柔。
林夢宸是完全沒辦法與我相比的。
見他總是不開心,她於是將自己打扮成了當時我的模樣,馬尾辮,白紗裙,高跟鞋。
她特意學了我的仿妝,儘管東施效顰但動靜之間的確與那時的我頗為相似。
洛痕於是便將她當成了我,當晚便有了實質的關係。
事後,洛痕無法麵對自己的卑劣,更不知該如何麵對林夢宸,於是倉皇逃離,隻匆匆的發了一串信息告訴她:“等我一點時間,我會重新界定我們兩個的關係。”
他明明那麼胖,那麼醜,偏偏在林夢宸麵前活的趾高氣昂。
林夢宸心和身體早就給了他,十一年她都等了,又怎會在乎這一點點的時間,便答應了。
半年後,洛百川便以洛痕的身份出現在林夢宸的麵前。
瘦了60斤,神采飛揚,意氣風發。
林夢宸高興壞了,以為兩人能夠在一起了。卻沒想到,彼時的洛痕已經在勵誌成功道路上,迷失了自己。
鮮花、掌聲、美女、花花世界、鶯鶯燕燕、聲色犬馬。
怎會喜歡那個,甘願假扮他的初戀,勾引自己上床的齷齪女人呢?
所以,迎接林夢宸的不是洛痕確切的答案,而是委婉拒絕的同時,毫不猶豫的將她介紹給了自己的好友,許泰。
林夢宸是可以接受洛痕不愛自己的,甚至可以接受洛痕把自己當成彆人,隻要他好,隻願他高興。但她萬萬接受不了,洛痕將自己推給彆人。
她心冷了,也看明白了,於是接受了許泰。
看著林夢宸牽起許泰的手,轉身離開的刹那,洛痕才後知後覺的明白,自己原來一直都是愛林夢宸的,隻是她隨時都在,因此不知不覺,所以理所當然,甚至不厭其煩。
之後,洛痕總想找機會和林夢宸說清楚,想娶她,想和她一起一輩子。
然而一個人在另一個人的麵前端的久了,就總不肯放下身段,好像自己低頭了,就輸了。
於是,故作冷漠,假裝瀟灑甚至百般刁難。
他卻不知道,那段時間裡,林夢宸的身體每況愈下,醫院的檢查結果,是尿毒症。如同她父親一樣,遺傳性的,沒得治,即使找到腎源也隻能延續幾個月而已。
洛痕再見到林夢宸時,是在她的葬禮上。
離彆猝不及防,他以為是惡作劇,是所有人聯合林夢宸逼他就範的戲碼。直到他看見冰棺裡那慘白的,冰冷的屍體,他恍然一切都太遲了,一切已經來不及。
他跪在地上,哭的撕心裂肺。
也是在那裡,他遇到了林夢宸的弟弟,林夢殊,從此林夢殊代替林夢宸留在他的身邊。
後來,林夢殊也得了同樣的病,再後來,我出現了。
林夢宸就是最初的那個我啊.....諷刺的是,我第一次見到她時,我居然沒認出來。
我放棄了愛情,將赤身裸體的自己扔進名利場,最後贏得了想要的一切,到頭來才發現,其實在最初的那一個月,我是真正喜歡洛百川的。
那個醜的,那個胖的,那個普普通通的老實人。
如果沒有我的招惹以及後來無情的拋棄,洛百川大概也不會變成現在的洛痕。
他會大學畢業,當個醫生或者律師,安安穩穩的和林夢宸或者那個最初的漂亮的自己結婚,平淡的生活。
不會像現在的我們這樣,守著一堆錢依舊不知道該怎麼好好的去生活。
咎由自取吧?
大概是的。
而直到如今我才明白,萬貫家財,抵不上家庭和睦。平平淡淡的人生,簡簡單單的愛情,才是人生富足的根本。
失去了它,一切都變得沒有意義。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