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是丫鬟,我是狐妖!
我認識李香蘭時,她還是顧北城快活樓裡的清倌人。
我是她大發善心,從狗肉販的手上,救下來的白狐。
彼時的她名聲不彰,才藝也乏善可稱,隻是年紀小,因此老鴇想著等成年後,便打發她去陪客。
我見她可憐,也想報她救命之恩,便我化身成了她身邊的丫鬟,冬竹,伴她一程。
我教她琴棋書畫,教她察言觀色,教她如何在取悅男人的同時,又不會讓他們產生粗俗的肉欲。
不到三月,博取男人好感的那一套,她便學了個七八成。隻是,她資質愚鈍,又不努力,琴棋書畫粗俗不堪,始終難登大雅。
眼看,便到了三年一度的花魁大比。彼時的她年方十五,若不能抓住這次機會奪得花魁,也就隻能用身體取悅男人了。
然而,身在青樓,察言觀色的那一套,誰不精通?比的便是誰更有才學。
我見沒了辦法,便自作主張扮成她的模樣,替她去比了。
果然,一舉成名。
事後楚香蘭問我,我便也與她坦白,她雖驚恐我狐妖的身份,但沒過多久便也就接受了,我與她也繼續姐妹相稱。
由於她的琴藝實在難聽,又受不了彈琴的苦,表演時,時常拉一個簾子,她坐在簾子外,我在簾子裡,唱起雙簧。
每當乏了時,我便扮成她的模樣,人前演奏,她坐享其成,日進鬥金。
轉眼便到了嫁人的年紀,其實,這些年我幫她賺的錢也早夠她贖身用了,由於她的名聲太大,慕名而來的富家公子幾乎踏碎了快活樓的門檻。
這其中,便有兩位公子甚得她心。
一位叫許幻文,小康之家,少負才名,年紀輕輕便得了秀才,日後有望高中。另一位,便是李景程,顧北城李家的少公子,其祖上曾任宰輔。他則終日走雞逗狗,不務正業。
到了要到成親時,對方因嫌棄他名聲不好,便安排了族中長輩親自到場逼其退婚,從而貽笑大方。
李景程由此自暴自棄,終日流年快活樓,一來二去,我便與他認識了。
我對李景程是喜歡的,隻是人妖殊途,我並不想越這雷池。
李香蘭並不喜歡,他覺得李景程沒有出息,而且太有錢,若是自己跟了他,不僅當不了正妻甚至連名分都沒有。
畢竟,人家再怎麼被笑話那也是顧北城的望族,自己這清倌人又怎配的上?
反觀許幻文,溫文爾雅,知書達理。家境雖不殷實,但他身負才名,又有青雲之誌,來日未必不能飛黃騰達。
自己跟了他,雖有些吃苦,但也算不上粗茶淡飯,稍稍忍耐,等他騰達之時也必定會念及舊情,正妻的名分自己霸著,旁人也說不了多少閒話。
她這一番利弊權衡,說的頭頭是道,可太過理想。
我提醒她,許幻文出不起替她贖身的錢,而且,如今有才學的讀書人多的是,若朝中沒有人打點,想要補個時缺也要等啊等啊的。
我勸她,就算去李家做個小妾,那也是一輩子衣食無憂,又何必受這份罪呢?
楚香蘭想想後,便答應了下來,我便也鬆了一口氣。
說來,我這麼想去李家,也是存在一份私心的。
其實,我與李家也是有一段恩情在。
時間要追溯到十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