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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的枕邊人 村雨 1300 字 8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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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李宏遠因此而報警的話,那大不了就離婚我淨身出戶,而他最終沒有報警,而是選擇了用錄像帶威脅高軒來殺掉我。

從這一步開始,李宏遠就徹底落入了我的陷阱之中。

第二天晚上沒有如同他預料中死去的我給了他一個大大的衝擊,讓他以為是我殺了高軒,把我當成一個比高軒還要瘋狂的殺人犯。

次日早晨我早早醒來卻故意裝睡,我知道他會忍不住要掐死我,所以在最關鍵的時候睜開眼來嚇他一跳,給他留下心裡陰影。

那天晚上,我故意裝作要殺他的樣子,讓他晚上一直提心吊膽,從此睡不好覺,精神逐漸萎靡。

那天做菜的時候,我也是故意讓他看到我將白色粉末倒入紅燒排骨之中的,但那其實是食鹽,隻是被我裝在了一個小紙包中。

從此,他吃飯的時候也開始提心吊膽起來。

人是無法永遠這樣提心吊膽地活下去的,時間久了,必然會瘋,到時候就是我將他送進精神病院中去的機會。

到時候我就能夠與高軒高高興興,幸幸福福地在一起了。

時間又過了兩個月,李宏遠由於精神出了問題無法繼續工作,已經被公司開除了。

從那天起,他的精神狀況愈發差了起來,每天開始神神叨叨。

今天早晨,李宏遠的症狀已經嚴重到無法下床了,我覺得時機已經差不多了,拿起手機正準備撥打一家精神病院的電話,忽地門鈴響了。

誰會在這個時候來?

帶著疑惑打開門,站在門口的是一個快遞小哥:

“你好,請問是趙女士嗎?”

“我是,怎麼了?”

“請您簽收一下。”

快遞小哥拿起手上的一個文件袋遞給了我。

我有些納悶這裡麵到底是什麼東西,是誰寄給我的,但還是簽上了自己的姓名。

謝過快遞小哥,關上門之後,我立刻將文件袋拆開來,裡麵是一張法院傳單:

離婚訴訟:

被告人:趙慕梅,原告:李宏遠。

原告指控被告婚內出軌,要求與被告離婚,並剝奪其分走一半財產的權力。

……

我愕然看向臥室方向,李宏遠不是已經瘋了嗎,怎麼會有能力提出離婚訟訴呢?

“你以為我瘋了是嗎?”

一聲輕笑之中,李宏遠精神奕奕地從臥室中走了出來,拿起桌子上的遙控器打開了客廳的電視,電視裡是我和高軒在他家中纏綿的畫麵。

李宏遠帶著勝利者的笑容道:

“你們在監控我的時候,我也在監控你。”

我忍不住倒退一步:“你是什麼時候發現的?”

李宏遠走到我的身前,俯視著我道:

“其實一開始我真的被你迷惑了,以為高軒真的是殺人犯,以為你真的殺了高軒,但是那天我爬進高軒家裡的時候,隨手在他家裡裝了一個微型攝像頭。

本以為你會去高軒家處理高軒的屍體,這樣我就可以抓住你的把柄將你送進監牢,但是誰曾想到卻拍到了你婚內出軌的證據。真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我長歎一聲,機關算儘,終究還是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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