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我,已經帶著備份好的犯罪材料,就近去了警察局。
公司的人還以為照常是個周三,再過兩天又可以休息了,卻沒想到一批批警察走了進來控製全場。
隨後,把所有人都帶走了。
李傑因為內臟破裂加上失血過多,不治身亡。
由於人贓並獲,劉春很快也被判決了死刑。
同時,不久後,同犯的屈亮也被找到,因為涉嫌敲詐和詐騙,兩個同時處罰,判了十年。
公司的其他人,包括娜姐,因為涉嫌詐騙等,都被判了十年以下,三年以上不等的刑期。
而我,雖然是臥底並搜集證據舉報,但是在過程中還是有人因為這件事精神出了問題。
為此,我也被判了一年緩期。
這個黑公司所詐騙的錢,都差不多被查獲了,後麵會根據受騙金額分批次還給受害者。
看到這個結果,我心裡也好受多了。
入獄前,我和伯父伯母一起來到張強的墓碑前祭奠;
“張強,我幫你報了仇,你父母也不用背債了,你安息吧!”
伯父兩個人看著墓碑,終於哭了出來。
“小震,你放心,我會委托律師,一定幫你打贏官司,讓你儘快出來。!”伯父說。
此時,一隻鴿子從遠處飛了過來,落在張強灰白色的墓碑上,
好奇的歪著頭看著我們。
這似乎是張強冥冥中對我的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