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來的路上我已經用夢瑤的手機給她的父母,朋友分彆發過消息了,說要出去遊玩一段時間。
並且跟夢瑤的上司表達了離職的想法,我自己也一樣。
這樣一來,短期內是不會有人關心她的去向了。
而等到他們發現不對勁,報警之後,在我的預先提防之下,警察一段時間內是找不到我的。
而這個時間已經足夠了,足夠讓夢瑤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症”,讓她愛上我。
之後我再和她一起出現,到時候隻要夢瑤解釋說我們一起旅遊去了,警察也沒法拿我怎麼樣。
這是我的整個計劃,隻要能夠順利進行下去,我就能夠在收獲美人心的同時,不必背上法律責任。
然而計劃是好的,真正實施的時候卻沒有那麼順利。
眼看著時間已經過去了半個多月,但是夢瑤對我的態度卻沒有發生任何變化,沒有任何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跡象,隻是整個人逐漸消瘦下去,眼神逐漸死寂
我開始有些急躁了,從五天前開始,夢瑤的手機不斷地接到許多電話,其中多數是她的父母打來的。
因為擔心被警察追查到地址,所以我一個都沒有接,但是他們恐怕已經意識到女兒出了意外了。
又是十天過去,我已經將夢瑤的手機卡以及我的手機卡都拔掉了。
最近我也開始瘋狂收到電話,應該是警察查到了夢瑤失蹤之前是跟我在一起。
我更加急躁了,然而夢瑤仍然沒有向我求饒,沒有愛上我的跡象。
但越是這樣,我就越愛她。
這天晚上,我抓住夢瑤的肩膀瘋狂搖晃著:
“你和我在一起好不好?你答應我就放了你。”
夢瑤扭過頭去,看都不願意看我一眼。
我被她的態度激怒了,忍不住動手扇了她一個耳光:
“你就這麼看不起我嗎?”
夢瑤的臉紅腫了起來,但是仍然扭著頭不肯看我,我再次抽了她一個耳光。
她依舊不理我,我再抽打她……
就這樣,我逐漸陷入癲狂的狀態裡麵,從最初的抽耳光到毆打,等到我回過神來的時候,夢瑤已經麵目全非,而且沒有了氣息。
她死了。
我驚恐地倒退幾步,“我殺了夢瑤,我殺了夢瑤……”
心神大亂之中,我被什麼東西絆倒了,摔倒在地暈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