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住了,心中升起一陣悲涼,難道我就要一直被範哲玩弄於股掌之中嗎?
難道我就真的無法幫夢瑤報仇了嗎?
憤怒,難以言喻的憤怒,我赤紅著眼睛朝著範哲衝去,一拳直直打向他的臉。
範哲從容不迫地從身後掏出了一個東西,在我的拳頭打中他的臉之前,打中了我。
力道不大,但是我卻瞬間像是觸電一樣,渾身亂顫了起來,倒在地上。
電棍,範哲不知道從哪裡搞來了電棍。
這是我昏過去之前的最後一個念頭。
當我再次醒來的時候,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個戴著金絲邊眼睛,長相斯文的男子。
我發現自己失憶了,那年輕男子給我講述了一個故事,我綁架了一個叫做夢瑤的女子並殺害了她的故事。
我震驚莫名,難以置信,範哲滿意地走了。
忽地,陷入低落情緒之中的我感覺到床下有些硌得慌,似乎有什麼東西。
我掀開床墊,看到了一本筆記本。
打開來看,上麵是我的筆跡,記錄著之前範哲那個故事的另一個版本。
許久,我放下筆記本,明白了這一切。
原來我早就做好了自己逃不出去的打算,於是留下這樣一本筆記,好讓我再次清醒過來的時候能夠第一時間明白真相。
但是這一次我沒有莽撞行事,範哲的爸爸是醫院院長,他在醫院裡可以說是一手遮天。
就算我能夠逃出這個房間,恐怕也逃不出醫院。
接下來的日子裡,我裝作什麼都沒有想起來的樣子,每天按時按量吃藥,但是每天晚上都會看一遍日記以免自己遺忘。
這一次範哲更加謹慎了,他每天都會親自來監督我吃藥,吃下去之後他還要扒開我的嘴巴看一看,確認我全都吞下去了才離開。
就這樣過了一段時間之後,他終於對我放下心來,認為我已經徹底迷失在他編造的故事之中了。
之後他也就來地少了。
這天,趁著沒人的時候,我與每天照顧我的護士商量道:
“能夠把你的手機借給我用一下嗎?”
護士頭搖地跟波浪鼓一樣:“不行,要是給範主任知道,我會被開除的。”
我嘿嘿一笑:“開除就開除嘛,有什麼大不了的……”
在對方生氣之前,我又補充了一句:
“我給你十萬塊錢。”
護士瞪大了眼睛,難以置信地吞咽了一口口水:
“十萬?”
她一個月工資才四千塊,十萬塊夠她不吃不喝兩年半的工資了。
“沒錯,你要是不信的話我可以先轉給你五萬,隻要你把手機借給我。”十萬塊是我銀行卡上所有的積蓄了,但是為了打這個電話,我必須舍得。
護士的眼珠子亂轉一圈,喘著粗氣答應了下來:
“好,那你先給我轉五萬,你要是敢耍花樣的話我立馬喊範醫生過來。”
接過她的手機,我登錄了自己的掌上網銀,給她的銀行卡轉了五萬過去。
滴地一聲之後,護士看了一眼自己的餘額,迫不及待地將手機遞給了我:
“快打,打完之後轉那剩下的五萬塊。”
我接過之後,直接撥通了“110”:
“喂,警官,我要報案……”
再給護士轉了五萬塊之後,我將手機還給了她,護士轉頭就離開了,應該是去跟家人分享這樁喜事去了。
我站在窗前等待著警察的到來。
警笛聲在醫院外響起,在警察之前到來的是範哲,他的臉上雖然有些慌亂,但是依舊強自鎮定著:
“你恢複記憶了?是你打的電話?嗬嗬,你一個精神病,指望警察會相信你的話?
到時候你還是會被留在醫院裡,我會加倍地折磨你!”
我朝他笑了笑:“我報警不是舉報你,我舉報了我自己。
我說當初的案子,我是故意裝成精神病,以逃過法律責任。”
範哲瞪大了眼睛,他瞬間明白了我的意思。
我這樣的自首,定然會被帶去警局審問,到時候就能夠逃離這個醫院了。
而等到我到了警局,再跟警察說出真相,警方必然重新調查。
到時候警方再找其他醫院的醫生來對我進行精神鑒定,就能夠確定我的確沒有患有被害妄想症以及精神分裂症。
而當初指證我患有精神疾病的範哲,必然會成為警方的懷疑對象,再加上我的證詞,他在劫難逃。
事情果然按照我所預料地那樣發展,看著被銬起來的範哲,我仰天長歎一聲:
“夢瑤,我為你報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