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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是怎麼從天光酒店回來的。

就如同當年自己在這裡,抓到初戀出軌時那樣,失魂落魄,心喪若死。

我的愛情,就在那時死掉的。

在認識木嘉之前,我也有個談了四年的男朋友。

他家境不好,父親得了腦梗,雖然沒死,但右手和右腿已經癱了。

家裡為了給他父親治病,基本掏空了。

我去他家時,她媽顫抖的將家裡僅剩的3000塊給了我。

我執意沒收,但心裡其實已經認定他了,想著,以後不論怎樣都陪著他走下去。

閨蜜得知後,罵我傻,我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沒必要跟一個窮小子死耗。我媽也不同意,她說,往往這種家庭出來的人最是薄情寡義,最會權衡利弊,一旦有合適的條件,他一定會用許許多多個“都是為你好”而離開你。以後你肯定會後悔。

我終究沒有聽他們的話,

我覺得我挑男人的眼光,他也不會那麼渣。而且隻要我付出多一些,多陪著他吃一些苦,日子就能好起來。

這段感情裡,我是義無反顧的。

他要創業,我賣了電腦,手機支持他。我在外麵做兼職,一個月2500,我給他2000,自己隻留500生活費。

後來,他麵臨資金短缺,我又在各大平台上以個人名義幫他借錢,最後把自己逼到了死角。

其實,我並不怪他什麼。

我始終覺得,我們兩個都還年輕,一起努力總有上岸的一天。

沒想到,他卻背著我,用我替他借來的錢,給女主播打賞。

如果不是我閨蜜,在天光酒店撞到他摟著女主播上了樓,我恐怕到現在都被他蒙在鼓裡,還傻乎乎的幫他還錢。

閨蜜拍了照片發給我時,我整個身體都是冷的,手不停的抖,腦袋一片空白,幾乎站不穩。

直到捉奸在床,然而,他死命的護著那個女人,我瘋了一樣的對他又撕又咬。

張開雙手,把我擋在外麵,防神經病一樣的防我。

我的愛情就在那天死了,徹底死了。

我覺得,如果一定要選擇跟一個男人生活,我隻想找個有錢的,能夠滿足我物質需求就夠了,至於愛情,無所謂啊,他不愛我,我不愛他,大家抱在一起,體麵的解決需求就好!

木嘉就是我要找的人。

我跟他是相親認識的。

當時我大學畢業,年齡已經到25歲了。

我媽擔心我嫁不出去,就將我的信息掛到了婚戀網上。

由於我長相不俗,條件提的也不高——能餐餐有肉,頓頓有酒即可。

因此,約我的人很多。

但我一個也沒看上,儘管他們條件一個比一個好。

感覺這東西得靠眼緣,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木嘉是我相親的第七個,初次見麵,他西裝筆挺,俊臉如刻,薄薄的唇像兩片染血的刀刃一樣,殺到我了。

「我被一個相愛六年的女人甩過,很痛苦.....」他看著我笑。

「所以.....」我心抽了一下,下意識問。

「書上說,忘記一個人的最好辦法,就是快速進入另一段感情。做我女朋友吧.....」

他神情安靜,嘴角勾起淺淺的笑。

像嗜血的惡魔......

「你能給我什麼?」

我也受過情傷,直到此刻都沒有好,他的理由我既然不排斥,那就可以談一談。

「嗯.....目前我個人年收入500以上,我可以給你450萬,未來會更多.....」

我手抖了一下,接著問「還有呢?」

「今年剛購置的一棟湖畔彆墅,交往一年,如果情感穩定的話,我們就結婚,彆墅我會在婚前過戶到你的名下......」

我答應了。

當晚,我便住進了他家。

相親不到兩小時就確定關係,當天就一起睡了,草率的如同做了一場春夢一般。然而就這樣真真切切的發生了。

可能我們同病相憐,才有這樣的默契吧。

在一起之後,木嘉確實很寵我。

不上班的時候,都會跟我膩在一起,從不要求我做什麼,隻希望我每天都能打扮的美美的,站在他回來就能抱到的地方。

撫摸、親吻興致來了跳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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