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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的日記 吃豆角 1377 字 10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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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六日 周六 晴

我被警察抓住了。

在入獄前,我懇求警察給我一點時間,寫完最後一天的日記。

警察答應了,對他們來說,我的日記也是證據之一。

昨晚十一點當我以為自己安全時,警察卻早已經摸到我家,將我逮捕。

他們能這麼快抓到我不是因為老梁供出了我,而是老梁之前送去山溝溝的女孩。

警察說,他們白天為老梁布置天羅地網時,一位衣衫襤褸的年輕女孩來到警局報警,說她被人販子拐賣。

在詢問過程中,警察意外發現年輕女孩描述的人販子形象與老梁形象極其相似。

於是警察拿來老梁的照片,問道,你看是不是他?

女孩忙不迭點頭,並且連帶供出了我。

是的,這位年輕女性就是小黑屋裡的女準大學生。

通過女孩描述,再加上警察不斷修改,他們終於畫出了女孩印象中的我。

再根據這份肖像畫,運用大數據排查,我的資料呈現在他們眼前。

前幾天因尋找王可可而詢問我的警察,從照片中一眼認出了我。

他就是王可可家的鄰居,王可可失蹤時,我還找他了解過情況。

警長說,現在案情明了,這位鄰居就是內應,正是有他提供陳誠一家基本信息,人販子才輕而易舉帶走王可可。

對了,那位女準大學生運氣極好。

老梁挑的村子,宗族觀念很強,被買來的女孩隻要進了村子,即使是警察也很難將其帶走。

她正好遇見了村裡的小學老師,小學老師是市裡派來支教的,並不算是村裡人。

小學老師在她結婚那天,知道了她被買來的事情,決心要幫助她。

在小學老師策應下,她成功逃脫。

小學老師犯了村裡的戒,自然不能繼續呆在那裡,就隨女準大學生跑了回來。

我當人販子有很多年了,從進了這一行,我就知道會有這麼一天,隻不過沒想到會這麼早。

“姓名?”

“李強。”

“年齡?”

“三十八。”

“你為什麼要販賣兒童?”

“我隻是給他們更合適的家庭,另外這一行來錢快。”

“在我國販賣人口是重罪知道嗎?”

“一個小孩而已。”

“你參與過多少次販賣兒童的犯罪行為?最多一次拐賣了多少個?”

“記不清,反正每個月都有。”

“他們都被賣哪去了?”

“全國各處都有,我隻負責拐,賣由其他人負責。”

“你是怎麼作案的?像這次一樣靠殺熟嗎?”

“能哄就騙,機靈的就搶,調皮的就打。”

“那些孩子的未來你想過嗎?”

“大多數我覺得挺好的,有吃有喝的,少部分倒黴,被變態買了。”

“拐賣過程中你有沒有殺過兒童?”

我沉默了一會點點頭。

“都怪他自己,不聽話,差點把人招來。”

最後,我被警察拘留,經過幾個月的程序,進了監獄,這後半生我將在監獄裡為自己所犯過的罪惡懺悔。

在那裡,我看見了老梁,此時我無比後悔當初自己為錢蒙蔽了雙眼和心,害了多少的家庭,我懺悔,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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