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天大地大,吃飯才是最大的。
飯誰沒吃過呢?不止吃過,林奇還做過呢。不過打獵什麼的,這還真是頭一回。拉索沃並不是菜市場,林奇也不是兜裡揣著金幣的顧客。甚至,誰是菜誰是顧客都還不一定呢。
無論怎樣,林奇都無法不讓自己對這片幽深的森林感到恐懼和不安。
三階的地龍,龍呢!聽起來像是挺不錯,但是放到偌大的拉索沃,還真不算什麼。說不定一出去,就被哪頭強大的猛獸給吃了。
作為死過一次的人,林奇可不想再死第二次了。而且,被一點點吃掉的感覺也著實不算怎樣。
至於被蜥蜴哥吃掉又活過來的情況,林奇一直將這歸於靈異事件。能發生一次可不代表還能發生第二次,小命多金貴?在一個坑裡連著跌倒兩次可不是林奇想要的。
於是,趁著夜幕還未徹底的降臨,林奇開始迅速的製定自己的捕獵方案。雖說,他沒有任何的經驗,做出的方案難免有些不接地氣。但總好過什麼東西都沒有吧?
時間剩下的並不多了,當夜幕徹底降臨,連現在所處的沼澤都將變得危險起來。夜晚的山林將比白天更加危險,這點常識林奇還是有的。
好在現在他變成了地龍,昏暗的光線對他來說並沒有多麼大的影響,捕獵還是能夠進行下去。
接下來就該挑選目標了。
獵物的選擇是相當有講究的。對於地龍一族來說,最理想的獵物莫過於柯斯特高角羚羊。尤其是其中最稀少的金角羚羊,那簡直是整個地龍一族上上下下最喜歡的食物。肉質鮮美好不說,其血液還能幫助地龍們快速進階。
而一旦林奇從三階進化到第四階,一般來說,就會領悟到一個龍語魔法!雖然是最低等級的魔法,但是作為能和精靈魔法一樣,聲名遠播的一大魔法體囘係,龍語魔法自然有其優越的一麵,至少足夠讓林奇在拉索沃山脈裡吃喝不愁了。
不過這些隻能想想而已了。即使是在多斯克的時候,雷裡也隻不過在伊莉亞那裡嘗到過一次。那還僅僅隻是最普通的柯斯特高角羚羊而已,至於銀角、金角什麼的完全不是他可以奢求的東西。因為不止是地龍一族,很多的族群都對它們相當的渴求。
那到底該選什麼好?
當然是食草動物了,柿子還是軟的好捏些。
食草動物哪裡找?自然是草原和水源了。
說到水源,這地方不就是嗎?林奇眼睛一亮,心中的捕獵計劃瞬間完成。計劃代號?就叫守株待兔好了!
林奇哈哈一笑,迅速地爬上岸。瞅了瞅,找了個草叢把自己藏了起來,為了更隱蔽一些,他還突發奇想的刨了個坑把自己填了進去,上麵再蓋上一些浮土,本來林奇身上的鱗甲就是黑色的,與夜色很好的相融,這下子就更難得發現了。
“哈哈!哥真是太聰明了!換成彆的地龍想得到嗎?”
“以後不要叫哥果農了,叫哥捕獵能手!”
哈哈,哈哈哈哈!!
看著沼澤邊的身影慢慢的多了起來,而且一個個地對自己的存在沒有絲毫反應,某捕獵能手在心裡哈哈的大笑了起來,看著前麵越來越多的動物,林奇心裡充滿了智商上的優越感。
一些體型太小,塞牙縫都不夠的動物完全被無視。林奇將目光投向大型生物。
也許是因為這已經不是地球,又或是因為夜行動物們本就獨特一些,所以在林奇的眼裡,沼澤前的動物們沒有一個他自己熟悉的。不過大體上還是屬於牛羊馬鹿之類。
接著,林奇開始甄選目標。首先將牛馬什麼的排除在外,這一類動物大體都是脾氣暴躁的,雖然體型更大一些,但卻不適合林奇這個新手。
至於羊群們則是一群一群地聚在一起,所以林奇將目標鎖定在了一頭離鹿群稍遠一些的像花鹿一樣的動物身上。
這頭鹿體型較小,大約隻有60多公斤的樣子頭上沒有角,看來是雌的。
眼看時間越來越晚,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有凶猛的動物過來了。雖然說看樣子這裡隻是拉索沃的最外圍,不會有什麼猛獸能夠威脅到林奇的生命,但遲則生變,林奇瞅準時機,還是立刻就行動了。
而當我們的林大獵人抖了抖身子,準備向目標進發的時候,尷尬的一幕出現了——為了考慮自己的隱蔽性,林奇特意的選了個草叢把自己藏了起來。這本來是沒什麼問題的,但好死不活,這草叢離岸邊的動物們已經能有幾十米的距離了。就這麼著過去,沒兩步肯定就會被發現了。
這群山林動物,彆看似乎沒什麼威脅,卻是個頂個的雞賊。看看那隻頭羊,還頂著個大羊角在放風呢。一雙大大的羊眼睛骨溜溜地轉著,一看就不是個好貨。
林大獵人不禁有些惱羞成怒:“還看!沒見過地龍啊?趕緊喝你的水去!”
大頭羊無動於衷,堅守著自己的職責,等待著隨時仰天乾嚎。
怒視了一會,頭羊還是沒有絲毫鬆懈的意思。眼看已經有動物喝飽了水,開始離開,林奇心中越來越急,最後隻得心中一橫,衝了出去。要不然,今天晚上可真是要浪費了。
好在林奇並沒有喪失理智,隻是狠狠的瞪了頭羊一眼,然後繼續的向自己原定的目標衝去。
看那頭花鹿傻乎乎的樣兒,或許還有點機會?
後腿一蹬,三階地龍強大的力量爆發出來,林奇像是箭一樣地飛奔而去。
“咩!!”
突然一聲乾嚎,林奇定眼一看,就見大頭羊正在那裡扯著喉嚨玩命的慘叫呢!
“我去!你丫給我閉嘴!”
林奇氣得差點喊了出來,看著大頭羊在那裡撒著蹄子四處亂拱,將岸邊弄的雞飛狗跳的,林奇一腔火氣“蹭蹭蹭”地就飆了上來,“你說你丫,沒事整那麼大動靜乾什麼?哥也沒說要吃你啊!”
窩火歸窩火,林奇還是儘力而為,要不然今天晚上可就真的要餓肚子了。
一轉眼,看見那頭傻乎乎的花鹿竟然還是在那裡滿地打轉兒,林奇心中大喜:“哈哈!好鹿兒,快到哥哥肚子裡來!”
一聲怪叫,林奇再次雙囘腿一蹬,兩隻鋒利的前爪張開,餓虎撲食一樣的殺向花鹿。
很快林奇就到了花鹿的跟前,兩個爪子狠狠的向下一揮!
一大片的煙塵揚起,夾雜著一聲花鹿的尖叫。
“成功了?”
林奇有些疑惑,因為手上沒有絲毫的觸感。抬起頭一看,就看見那頭花鹿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跑出去了好遠,躲在一頭體型高大的花鹿的身後,閉著眼大聲亂叫著。
“呦……呦……”
“呦……呦……”
看著那頭母鹿叫個沒完沒了的,林奇再次怒火橫騰:“你丫的也給我閉嘴!咱還沒怎麼著你呢!連根囘毛都沒碰到,至於叫的跟什麼似的嗎?影響,注意影響!”
就在林奇,一擊不成準備撤退的時候。突然一隻體型巨大的花鹿從鹿群裡走了出來,在林奇身前不遠處停下。
接著,它刨了刨蹄子,又低下頭,似乎在向林奇炫耀它腦袋上的鹿角。
“咦……這是?”
“這是看哥要吃它的老婆,所以要來和哥單挑?”
林奇眼睛一亮:“單挑好啊!不怕和你打,就怕你不打啊!”
“哥們三階的地龍,要是還打不過你一隻小小的花鹿,那簡直可以去撞牆了!”
“哈哈哈哈!”
林奇心裡大笑了起來,像看傻囘子一樣地看著這頭花鹿,“你丫這是腦袋秀逗了吧?”
“好啊,看來愛情真是個好東西。能讓哥吃飽肚子,真好!哈哈哈哈!”
林奇動了動尾巴,重新蓄起了力量,輕蔑地看著眼前這頭大花鹿不自量力的舉動。
但是慢慢地,林奇臉上的輕視逐漸收起,緊接著又變成一副驚愕的模樣,到最後乾脆變成了苦瓜樣。
“不公平,這不公平!你們這麼多鹿打一個,這是欺負龍啊……我要告狀,我要打官司,我要去上囘訪!”
在林奇的周圍,一隻隻花鹿在大花鹿的身後站定,低下頭,露出堅硬的鹿角。
然後,在大花鹿的率領下,一起向某隻萬惡的地龍衝了上來。
“不要撞臉!不要撞臉!”
林奇大聲的慘叫,一揮手,抓下一撮潔白的羊毛。
“我去,你們也來湊熱鬨,還要不要人活了!”
“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