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七號早晨,有人報警聲稱在鴨湖邊看到屍體。
我與同事立即驅車前往,隨即打撈起來。
屍體被打撈上來,我們開始等待其他同事將屍體轉移回去。
與此同時,我與同事開始保護現場。
在保護現場的過程中,我開始觀察起屍體來。
因為第一現場是在湖邊,所以我猜測是溺死,但經過觀察以後,我又推翻了這個猜測。
首先死者身上沒有攜帶手機,沒有財物。也沒有任何可以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除非是自殺,不然不會身上什麼都沒有。
其次溺死的話應該是稍帶水漬,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現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會因水壓而造成破裂引起出血,屍體比較僵硬。
但是這具屍體渾身都是傷口,額頭烏黑色,看來是被人拿重物擊中。在喉部明顯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跡,瞳孔放大做痛苦狀,舌頭有時伸出且變成紫黑色,所以我初步判斷應該是被人勒死,而不是被溺死。
也就是說,這裡是拋屍現場,而不是殺人現場。這具女屍是被勒死以後,殺人犯將她拋屍湖中。
至於屍體內部情況,還是要等法醫來判斷。
為了不讓群眾在此圍觀,我們立即將屍體轉移到醫院進行屍檢。、
在等待屍檢的過程中,我們詳細詢問了報警人。
報警人是一位老大爺。這位老大爺精神矍鑠,體格健壯,穿了個背心加短褲就出來了。據他說,他早晨五點起來開始晨跑,五點半跑到鴨湖邊時,意外看見湖麵上飄著一個人形物體。
因為之前看過有人把充氣娃娃當做屍體報警的新聞,五點半太陽還沒有完全升起,加上他老眼昏花等等,所以就沒有立即報警。
等屍體漂浮到岸邊時,他才看清是一具女屍,報警時,已經五點四十。
說到這裡,老大爺跟我擺了擺手說:“警官,這可不是我故意的啊,我是怕你們到時候來了,一看不是個人,那不就鬨出笑話來。”
似乎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了,老大爺趕忙改了口:“我不是說她該死,我是說最好是能看準確。”
我伸手打斷老大爺後麵的話,告訴他:“不用解釋,我懂你的意思。”
他手抹了抹頭上的汗:“那就好。”
做下筆錄後,我們告訴老大爺,若有後續需求,會通知他到警察局來接受詢問。
到達警察局後,我開始收集死者生前資料。
死者名叫李果,八五年生人。
五歲時,父母離異。原本是被判給母親的,但母親因為工傷而死亡。死亡撫恤金留給了她。也正因為這筆死亡撫恤金,父親將她接過來與他再婚的家庭一起居住。
十四歲時便開始輟學,在一家餐廳打工。
十八歲時,開始遊離在社會邊緣,做應召女郎。有過吸毒史。期間被警察抓過很多次。之後一直沒有換過工作。中間並沒有結過婚,也沒有孩子。
她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親屬。
她生前住在靜安區周記路八十九號。
以上就是可以查到的資料,至於更多詳細的資料,就必須走訪她身邊的人才能知道。
奇怪的是,她的家裡人一個也聯係不上,打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空號。
隻有一個署名為高利貸的電話能打通。
我看完資料以後,心裡對這件案子大概有了一個了解。
我首先先去查找她生前三天的錄像,殺人犯就在這三天內她所接觸到的人中。
而這三天內與她有利益牽扯的,都可能是嫌疑犯。
我查詢了周記路五月四號的監控,追隨著她的行程,我發現她去了一家名叫白白貸的高利貸公司。兩個時辰後出來。後來正常上班。
一直到五月六號晚上十點之前,監控都是能看到的。五月六號晚上十點之後經過一個小巷子,就再也沒有她的身影。
調查完監控之後,我想先去找這個名叫白白貸的高利貸公司老板談談。
這個高利貸老板名字叫高缺。他以前是個收高利貸的,後來自己乾大了,就開家公司。
他穿著一件西裝,頭發梳得鋥光瓦亮,很有商人的氣質。
我進他公司的時候,他一點不意外,對他來說,警察到他這裡來是一件家常便飯的事。
畢竟是一家高利貸公司,時常在法律邊緣遊走。
我進去後,他將我邀請到會客廳開始談。
他以為我是來查賬,或者就是來警告他們的。
但當我告訴他李果被害的消息時,他顯得十分震驚。
隨即他緊張的說:“警官,這件事可不是我乾的,你知道的,我隻是個搞貸款的,違法違紀的事我們是不會做的。”
“更何況是殺人這種事情。我們是合法收債。”
我告訴他:“我們現在在調查,你不要緊張,你隻需要把你知道的告訴我就好。”
他聽完我的解釋後,拿起桌子上的茶喝了一口,心情漸漸平靜下來。
隨後開始說明李果來這裡是為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