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顫抖著聲音回答道:“太黑了,我看不清。”“那真是不好意思。廚房的燈壞了。”
男人不想讓我看見他的真麵目,我的工作始終在黑暗中進行。
終於,我窸窸窣窣忙碌了一會兒,男人等不及了。
他把斧頭換成了匕首,好在狹小的廚房裡動手。
我察覺到他的手高高舉起,連忙換到靠近小陽台門的方向。
我的腳抵在門上,想推開它,但怎麼也推不開。
眼看他的刀即將落下,我不再掩飾,轉身推門。
可即使整個身體撞上去,門也依然沒開。
這時男人的聲音在背後響起,他嘲諷道:“怎麼,你又想躲到小陽台嗎?”
我大驚失色,他早就察覺到了我的意圖。
男人笑著說:“你以為我剛剛在你背後什麼都沒做嗎?”
“我早就偷偷把小陽台的門鎖上了。”
“你現在覺得你能逃到哪裡去?”
原來如此,我心慌想著。
男人說完,手上的刀瞬間落下。
我下意識抬起手臂阻擋。
隻聽刺啦一聲,衣服被劃破,我的手臂被劃出一道血印。
幸好我穿的是消防服,要是普通的衣服,我的手臂可能就斷了。
見男人露出了他的獠牙,我用生平最快的速度從廚房跑到房門前,想擰開把手逃出去。此時我不在想著去救那個生死不明的女人,因為我自己也自身難保。
但令我驚恐的是,房門不知何時被鎖上了。身後的男人哈哈大笑:“到現在你還想著跑出去?”
“如果不做好萬全準備,我會對你動手嗎?”生路全部被封死,我咬緊牙關,事到如今,隻能與他拚死一搏。
雖然他手上有刀,但我穿著消防服。
隻要不是致命傷,還可以再扛幾刀。
我鬆開門把手,圍著客廳裡的茶幾,準備與他周旋。
五分鐘,不,不到5分鐘,警察就會趕過來。我與警察說了女人的門牌號。
他們在保安室找不到我,就一定會直接趕過來。
“你為什麼要殺了這個女人?”
我準備借說話拖延時間。
男人聽到我提起女人,眼裡瞬間露出仇恨的光芒。
“因為她該死,因為她放蕩!”
“她是我的女朋友,卻一隻手都不讓我碰。”“反而每天晚上都帶一些陌生男人回家苟合。”
“那些男人隻要花幾百塊錢,幾千塊錢就能與她共度春宵。”
“而我要花幾十萬的彩禮才能把她娶回家。”“憑什麼?這到底是憑什麼?”
男人歇斯裡地,眼底滿是猩紅。
“大不了分手就好了,為什麼要殺了她?”
我問道。
說實話,這種事我見得多了,什麼換妻,什麼地下俱樂部,都是老一套。
以前流行認乾爹,現在流行認主人。
以前重婚,騙婚的比比皆是,現在都是去外國搞雙重婚姻。
國內老公孩子都有,國外整個老外當生理伴侶。
當然,不全是女人這樣做,男人也有。
與這些比起來,男人遇到的這種情況隻能說是灑灑水。
報複的也有,不過像麵前男人這麼極端的我從來沒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