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找狗的行動讓薄琰現在對這種毛絨生物有了更多的關注,走路途中看到遛狗的人都會忍不住多看幾眼,若不是他的樣貌還看得過去,可能會被人認作是想偷狗的賊人。
他們的大學是開放式,這也是使得他們的偵查難度增加的一個原因,過了晚飯時間,天色昏暗本來是留作給校足球隊練球的草坪就成了遛狗人的天地。
薄琰回寢室會繞過草地,忍不住多看了幾眼。
“小夥子,你要不要摸一摸啊?”
那麵容和藹的大媽還以為薄琰是喜歡狗又不敢貿然上前,就主動對他發出了邀請。
難以拒絕大媽的好意,薄琰走過去把手掌覆在了毛絨絨地頭頂。
“您家這是什麼品種啊?”薄琰與大媽攀談起來。
“我這是撒哈拉。”
他聽說過哈士奇,聽說過薩摩耶,但沒有聽過這以某個沙漠命名的品種,便問:“那是?”
“就是薩摩耶和哈奇士的串串啊。”
“如此。”見大媽如此健談,薄琰忍不住多問了些:“您知道可蒙犬嗎?”
“當然知道了,這狗在前幾年因為那個廣告火了,就那個油漆廣告,你記得嗎?”
薄琰思考了一下,的確有這麼個印象,這狗像個拖把精模樣可笑又可愛,當年的廣告的確惹得很多人對這種品種的狗狗心生喜愛。
“前幾年這狗賣到好幾萬呢,好多暴發戶養這種狗出來炫耀。”說著大媽臉上露出了不恥的表情。
“可這種狗的毛實在難打理,我們家招財洗個澡才50塊錢,它要100呢!”
所以他從寵物店和寵物醫院入手沒錯,可蒙犬除非主人專門去學習,那種特殊的毛發的確很難去打理。
“可能就是因為照顧也貴,好多沒耐心的人都放棄了,前幾天我在張大夫哪裡還看到流浪的可蒙犬,哎喲那個可憐喲。”
說著說著,大媽有點走偏了,薄琰把話題拉回來詢問自己想要的情報,“您知道咱們S市誰家在養這種狗嗎?”
“這我哪裡知道去啊。”大媽頓了頓,接著說:“不過我鄰居前幾天去參加那個什麼柴犬聚會,可能他們品種狗都會有類似的聚會的。”
“還有這種聚會?”
“他們品種犬身價那麼高,找個同樣的品種生一窩就能賺個幾萬,其實那種聚會都是去相親的。”說著大媽笑起來:“可惜我家招財已經成公公咯。”
薄琰勉強地扯著嘴角賠笑,最後順了一把撒哈拉招財的毛,那一直乖巧地坐著的狗咧著嘴的模樣真像是在笑。
“乖。”一向冷淡的薄琰也柔和了許多。
告彆了大媽,薄琰踱步回寢室。
大媽的一頓絮叨幫助他開了很多的思路,他不養寵物有些事情他的確缺乏了解。
從分析結果看這隻狗的年級不小了,那麼他應該也是趁著前幾年的“可蒙犬熱”購買的這隻狗,按大媽所說這隻狗需要耗費大量的精力,他沒有放棄這隻狗對他細心照顧到年邁,可見他本應該是個充滿愛心的人。
可是王倩的屍體的模樣浮現在眼前,他的愛心沒有放在人類的身上,屍體上那些殘忍的印記想不到他是一個會精心照顧寵物的人。
人是複雜的。
薄琰也是,他知道自己不應該再深入到案件裡麵,卻對案件充滿熱情。
他讓室友幫自己喊個到,自己就溜到了警局裡。
其實他完全可以遞一張請假條給老師,可是他沒有,他是市裡名法醫兒子的事兒在大學裡麵還是不為人知的秘密。
“來了啊。”除了白宇這個憨實的,其他人頂多抬頭瞥了他一眼,並沒有招呼他。
“嗯。”薄琰是淡淡應和了一句。
他徑直去找坐在最裡麵的木成毅。
“我有一個想法。”
木成毅抬起頭來,這小子今天連句木警官都不會叫了,他咽下自己的不滿問:“什麼想法?”
自己的情緒是排在破案之後,這點小事他忍了。
“從前兩起案件,到第三期案件凶手的心態發生了一個轉變。”
木成毅迫不及待地站起身來,招呼著一眾人聚集過來,吩咐道:“向陽,把前兩起案子的資料拿過來。”
木成毅現在知道薄琰的每個意見都難能可貴,極有價值,現在索性給他打開通道讓他儘情發貨。
向陽知道自己是在為薄琰服務,臉上的表情不情不願吧資料甩在桌子上就坐在了遠處。
對此,薄琰毫不在意。
他翻開資料的第一頁,受害者是陳紅蓮,21歲,同樣是因為巨大的力量將四肢扯下來失血過多而死。
“凶手在第一起案件中留下了右臂。”
除了冷漠的李紫雲,其他人都微微蹙眉。
“其實凶手在第一起案件中的目的性很明顯……”薄琰頓了頓,意思不言而喻。
“這也太惡心了吧。”向陽癟嘴道:“這不是你看多了恐怖電影在自己腦補?”
“不是。”薄琰神情淡定,讓人完全想不出來他正在說著如此殘忍的畫麵。
“除非是有機會的犯罪,凶手通常第一次犯罪都是因為衝動,因為他最切實迫切的需要。”
“第二起犯罪中,凶手取走了另外的器官,但是其實這時候他才是在掩飾,掩飾自己真正的犯罪目的。”
木成毅沉吟了一會兒,發問:“同樣都是犯罪,他有什麼要隱瞞的?”
“因為根據他的犯罪目的,應該是能夠很輕鬆找到他的。”
“你是說狗?”
“對。”從發現那幾根狗毛,薄琰就知道這就是這起連環殺人案的關鍵點。
向陽質疑道:“你彆走偏了,在幾根狗毛上耗費那麼多的精力,萬一隻是不小心沾染上的。”
“不可能。”李紫雲為薄琰辯駁:“那幾根狗毛在傷口的深處,肯定是造成傷口的擊打過程中,凶器沾染上的隨後汙染到了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