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你傻嗎,這上麵,誰會用真名。”
“說的也是,你為什麼要在地鐵上殺人。”
“為了跟你打聲招呼。”
我麵露驚訝,隻是打聲招呼,就把人殺了?
我斥責他:“你太過分了,至於殺人嗎?”
“你自己不也殺了人。”
他發完,後麵還接了一個冷笑的表情。
“我是為了報仇,和你亂殺無辜不同。”
“說的好聽,可他們罪不至死吧,而你可是把他們都殺了呢。”
“而且,那名警察,他犯了什麼罪?你不還是把他殺了。”
我大驚失色,這麼短時間內,他是怎麼知道的,除非他當時就在警局。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就麻煩了。
我的真名與住址,就在警局檔案中。
想到這裡,我思考著怎樣套他話。
思索之際,他的信息發了過來:“怎麼了,對我知道警察死亡的消息太過吃驚是麼?”
“還是說,你在擔心你自己的小命?”
這個人現實中認識我。
我得出了這一結論。
我試探問了一句:“你是警察?”
他的信息回複很快。
“不要想著套我的話哦,你現在的命可是掌握在我手裡。”
他輕佻的話語,讓我有些怒火中燒。
陡然間,大腦劃過一道光線,會不會是他的徒弟?
警局裡,我接觸較多就隻有他們師徒兩人,他已經被我殺死,隻剩下他的徒弟。
可要是他徒弟,又怎麼會殺死平民百姓呢。
我停止關閉電腦的動作,直接把他徒弟的名字發給了這位神秘人。
如果真是他徒弟,那我一定會死。但我沒死的話,就表明不是他徒弟。
“嘀,”門鈴響了,我的思緒被打斷。
法庭傳票?我拿著剛剛快遞員遞給我的快遞。
署名:常青藤。
這是假名,還是真名?
看著傳票上的內容,我才明白,這是他徒弟聯合他的家人傳給我的。
就是為了告我,是我害死了他。
我嗤笑了一聲,這能告倒我?
當時警局那麼多人看著我,眾目睽睽之下,怎麼可能是我殺的。
我打開網站,猶豫一會,輸入他徒弟的名字,又撤銷。
我不相信他徒弟是那個神秘人,隻為了打招呼而隨機殺死一個人。
雖然將我告上法庭,但人證物證具在,他不會勝訴。